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因为他知道 ,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可是,理由是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 。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 ,因为银根紧缩,学习好 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 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对他说 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 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 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 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并且不设上限 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 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 。德国有很多荒唐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
